交通安全教育问答题
2021-05-06点击数: 编辑:admin
一、判断题
1、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3、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4、乘坐出租汽车和公交车时,可以携带少量鞭炮。
5、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6、行人在道路上通行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7、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闪烁时,准许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8、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转弯的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过。
10、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11、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2、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1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14、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5、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16、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17、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18、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19、在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
20、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不系安全带。
21、行车中遇到盲人行进时应该用喇叭示意让其躲开。
22、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23、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
24、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可以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25、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可以空挡滑行。
26、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2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遇闹市及人口稠密地区应绕行。
28、在高速公路上可以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29、除执行紧急公务的人民警察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
30、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3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可以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低速行车。
3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33、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除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外,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4、国家设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35、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37、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
38、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
39、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40、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41、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42、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处置。
43、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的,应该将事故车辆存放在当事人要求存放的地点。
4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必须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4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47、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警察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应当回避。
4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4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50、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51、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
5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54、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55、道路上的交通设施都是用来限制交通参与者通行的。
56、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
57、道路交通标线的中心黄色实线表示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
5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59、该标志为禁止某两种车辆通行标志。
60、该标志为两侧通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