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应当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2021-05-12点击数: 编辑:admin
1、保护区开展旅游必须以保护为前提,在保护的基础上发展生态旅游。保护是保护区的首要任务,是开展旅游的基础,是生态旅游发展的动力,没有保护就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也就没有了生态旅游,也就是说保护区的旅游必须服从保护。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必须是生态旅游,必须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服从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以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为主,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2、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必须以保护区为主体,合理区划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并对核心区实行围栏、埋桩、警示牌等形式的严格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在试验区内划出一部分游览区域,适度开展生态旅游、参观考察、教学实习、科学实验等。在试验区内开展生态旅游业必须根据试验区内景点景物的分布,合理规划旅游线路,限定游览范围,尽量减少人为对生态系统的干扰。
3、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必须依据环境最大容量和合理容量,把握生态旅游的宣传口径和力度。根据在试验区规划的允许游览的面积、游览路线和可游览时间,依据我国现行规定的环境允许条件下的单位规模指标(森林游憩地1~4人/天•公顷;近郊公园10~17人/天•公顷;远郊风景区5~10人/天•公顷;远离城市的独立风景区2~5人/天•公顷),或按线路环境容量指标(30~60米/人),计算出环境最大容量和合理容量,严格控制游客数量,避免对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的掠夺性利用。
基于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必须受环境合理容量、游览时间的限制和保护区生态旅游的生态特性制约,所以保护区开展市场宣传时必须规范宣传口径,以环境合理容量和可游览时间确定宣传力度。不能像大众旅游宣传那样信口提出“游野山,玩野水,采野花,吃野味,点篝火,放鞭炮”,应充分体现生态旅游的基调(清新、自然、古朴、宁静)和生态旅游的健身、洗肺、寓教于游、返璞归真等特性。也不能像大众旅游宣传那样铺天盖地、毫无节制地吸引客源。
4、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其服务经营活动必须体现保护区的特殊性。正如宣传不能说“游野山,玩野水,采野花,吃野味,点篝火,放鞭炮”那样,在旅游经营服务上,保护区的经营服务摊点不得出售弹弓、玩具枪等对野生动物构成威胁的商品;不得出售拉炮、摔炮、鞭炮、烟花爆竹等商品或举办篝火、焰火晚会,以免对森林构成威胁或对野生动物产生惊吓;不得使用煤、柴等炊事、取暖燃料,必须改用燃油、燃气、太阳能、风能、电能等环保型锅炉或灶具,避免对保护区产生固体或气体污染。
5、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必须根据以保护为前提的特点,合理规划旅游基础及服务设施。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必须合理规划,宜精不宜多,在保证森林防火、资源巡护的前提下,利用原有道路硬化、护坡,不应该再大动土石、再开建新的旅游公路。原保护区无公路的可根据防火和资源巡护的需要,修建防火道路,并尽量减少生态破坏。以索道代替旅游公路、游览步道问题,虽然各界人士褒贬不一,但从实际运行看,索道具有资源破坏小、废气排放少、水土流失小的巨大优势,同时索道的运行减少和避免了游人对植被的践踏频率和与野生动物及栖息环境直接接触的机会,具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优势。自然保护区的服务设施应本着“游览在区内,服务在区外”的原则,区内只保留管理、宣教及少量配套服务设施,其余的旅游服务接待设施交由周边社区按着统一规划进行建设、管理。宣传教育设施也应以声像展示为主,尽量减少标本实物展示,避免因建设标本馆(自然博物馆)产生对本区生态环境及物种的破坏。
6、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必须以生态宣传为宗旨,以提高公众生态文明为目的。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首先要组织专业人员撰写生态解说词,而不是神话传奇式的导游词,在生态解说词重要解析本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过程、动植物区系、珍稀濒危物种、受国家保护的动植物,讲解保护区的区域地理、生态系统、景观类型、保护区基本情况和主要景点,宣讲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保护区的生态意义、生态价值和社会经济价值,提高个人生态保护意识,引导个人对保护区的支撑方式。在完成生态解说词后,对本区生态宣传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同时在游览线路上栽设生态宣传标牌,雕刻永久性生态宣传标语、口号,打造生态旅游的环境教育氛围。
7、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必须和当地居民结合在一起。自然保护区的面积相对与周边社区而言,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尤其是退耕还林以后),只靠保护区来保护生物多样性是远远不够的。保护区必须本着“游览在区内,服务在区外”的原则,积极引导社区群众按着总体规划布局,建设别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村、民俗度假村、康乐娱乐城等服务设施,以分散客流,减轻对环境的压力。同时将社区富余劳动力分流到旅游服务行业中,既解决了当地居民的脱贫致富问题,避免了当地居民对保护区资源的蚕食掠夺(靠山吃山),又提高了当地居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达到了生态、社会、经济、文化“四条腿”平衡发展的目的。
总之,自然保护区开展的旅游,不同于大众旅游,必须是以保护为前提、以宣传自然生态和教育公众为宗旨、以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为目的、以带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居民文化素质为己任的生态旅游,应严格规范生态旅游中的基本建设、宣传方式、旅游接待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