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三明学院2021年简章?
2024-10-04点击数: 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三明学院(国标代码:11311)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荆东路25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 办学类型与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六条 颁发证书种类: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三明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条 2021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学校不录取非汉语言答卷的考生。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师范类)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该两个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应合格以上,没有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份不作要求;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00分(含)以上(试卷满分为150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