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可否对退役军人优先照顾?
2021-06-11点击数: 编辑:admin
顺风车本身是当今社会的新业态,一种共享经济出行方式。作为顺风车只搭乘需要出行的顺路乘客,当然对搭乘现役,退役军人及老弱病残人士都要有特殊照顾。作为顺风车司机虽然不是专职,都应该有个乐于助人积极向上的心态干好这个行业,这样才能体现个人道德修养,文明素质。才能展现顺风车的意义价值。谢谢邀请!
大学毕业生当兵2021年政策?
参军入伍是广大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有效途径之一,为鼓励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国家、 省、州市均出台了一系列优待政策,今天小编疏理了有关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四大类25条干货给大家 分享,赶紧收藏~
一、政治上有荣誉
1.家庭优待:参军入伍青年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其家庭享受军属 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2.悬挂光荣军属牌:对当年入伍的义务兵、直招士官,在翌年春节前将光荣军属牌悬挂到位。
3.出行优先:全国飞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 环节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随同军人出行的家属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
4.游览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
二、经济上有奖励 大学毕业生2年义务兵期间,本、专科毕业生享受的经济待遇不少于16万元。主要包含:国家资助学费、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报销差旅费、工资津贴待遇和保险、退役金、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 助和地方奖励等。
三、学业上有保障
1、毕业班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政策:上半年参军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 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部队服役经历等同于毕业实习,所在高校 7 月 份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仅需毕业 设计和论文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就读高校于 3 月初开辟上半年参军入伍学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 通道,毕业班学生凭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 7 月份颁发毕业证书。以上两类毕业班学生均享受应届 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2、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 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 2 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3、高职(专科)升学:2022 年起,根据教育部规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 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我省从 2020 年起,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 2 年内且专业对口的,可推荐免试入读我省普通本科。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 2 年内到录取高 校办理入学手续。其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4、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每年安排 8000 人的专项计划,在研究生招 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省高校每年也会根据学校情况,扩大“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5、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 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就业上有出路
1、士兵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 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且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毕业生,或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 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入伍 1 年半以上,本科生不超过26岁、研究生不超过29岁,符合一定 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2、选取士官: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取得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 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上述人员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 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3、报考军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截 止当年 1 月 1 日不超过 24 周岁(少数民族可放宽 1 岁)的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 招生考试,录取的到军队院校学习,学制 2 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非统招、 非全日制以及函授、自考的大专毕业生士兵,可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试。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 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 1 岁(不超过 26 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保送 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 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 2 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 1 岁(不超过 26 岁),同等 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 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 2 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5、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 12 年 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 5 级至 8 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 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6、参加公务员招录: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 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 工作时,优先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基 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并逐步扩大招考数量。深度贫困县及所属乡镇可设置部分岗位面向退役士兵 招考。乡镇专武干部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 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
7、纳入基层服务计划:
在军队服役 5 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 3 年内报考公务员,共享我省 “三支一扶”等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安排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 学毕业生士兵。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 1 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优先录用建档立 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 班子的选举。
8、国有企业专项招录: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 10% 的指 标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其他退役士兵,按照国家、省、州有关文件执行。
9、拓展就业渠道: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 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 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时,同等条件下有服役经历的大学毕业生优 先录用。医学类大学生退役后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复职复工: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 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高校毕业生被机关、团体、企业事 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含合同制人员),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役前教育训练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当 保持其原有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被批准入伍的,应主动告知单位,服役期间单位为其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 动关系;退役后 30 日内向原单位提出复职复工申请,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已签订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班学生,被批准入伍时,由县级兵役机关商本人、高校和用人单 位签订延期2 年执行协议的纪要,退役后 30 日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按原签订的三方协议执行。已签订定向培 养协议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2 年计算为工龄,抵扣 2 年协议义务期。义务兵役期满被选 取为士官或提升为军官的,免除剩余协议义务,不作违约处理,定向医学生按国卫科教发〔2019〕56 号文件 执行。
11、放宽落户限制:贯彻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公务员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为符合条件退役 大学生士兵放宽落户限制。外省籍高校毕业生在滇入伍同等享受省级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退役落户后可按照 人才落户等政策在云南省任一城镇地区(含昆明主城区)“零门槛”办理户口迁移落户。
12、保留经营权: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保留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3、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 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 年至少组织 2 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为其就业搭建平台。鼓励专业人力资源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 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14、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 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 2 年,最短不少于 3 个月。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特 别职业培训计划、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15、鼓励扶持创业: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 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 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在 3 年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 9000 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退役2年内未 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的),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属于就业困难的人员,可通 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援助措施实施就业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