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高年级学生交通安全常识
2021-07-06点击数: 编辑:admin
学生交通安全须知“二十不”
1、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2、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
3、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6、不突然猛拐、攀附车辆、双手离把;
7、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
8、不乱停乱放;
9、不在车辆临近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10、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不追车、抛物击车;
12、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13、不跨越、骑坐隔离设施;
14、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
15、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转。
16、车闸不灵时不准上路行使。
17、不准撑伞骑自行车、三轮车等。
1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交谈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19、不乘坐农用车,不乘坐超员车。
20、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
1.在马路上行走时,应尽量靠马路右边行走(即在从道路边缘线算起1.5米内行走),不能在马路上打闹、玩耍、追逐,不要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的护栏。
2.走路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要看书、听随身听、做游戏或做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3.通过有交通信号的路口和街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4.有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的地方,要走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在设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线,要注意红灯停,绿灯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的地方,要注意观察左右来车,在确认没有车辆临近时快速通过。
5.通过道路时做到不猛跑、不逗留、不嬉戏打闹。横过多条车行道或者车行道的车流量较大时,可以采取“左右左”看的方式,判断和确认安全后迅速完成横过马路的整个过程。
6.通过公路时,除了注意来往直行的车辆外,还要注意避让转弯行驶的车辆,当看见前方车辆方向灯闪亮时,人离车辆应远一些,千万不要以为让过了车就没事了,人与车身靠的太近,就容易被后轮压伤或车尾撞倒,发生伤亡事故。
7.不准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在机动车道内坐卧、停留、追车、抛物击车。
8.没有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不满12周岁不得驾驶和乘坐摩托车。
9.驾驶或乘坐摩托车都要戴安全头盔。乘坐两轮摩托车时应当正面骑坐。
10.需要乘车时,不得在机动车道内拦乘机动车,不要扒车、追车,在机动车道内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1.乘坐机动车要将车门关好,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机动车行驶中,不能干扰驾驶,不要跳车,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
12.不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残疾人三轮车等危险系数高的车辆。
13.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如果你达到法定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
(1)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3)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道路上停放,要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5)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6)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