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昆明地铁上有什么实在见不惯的不文明行为?遇见之后要怎么才能有效制止?
2021-07-15点击数: 编辑:admin
常见的:
1、插队,车门刚刚开门,一个人影突然窜到那你前面,你差点撞上去;
2、低头族,出站、进站都低着头玩手机,走在你后面时,经常踩到你的脚后跟,走在你前面时,经常急刹车,你会撞上去;
3、上下楼梯或电梯不往右行,绕着S走,或者几个人“一”字排开,挡别人的道;
4、随地吐痰、随地吹鼻涕,如果刚好走在这人旁边,容易被这口“老痰”误伤;
5、一个人占三个人的座,就差睡下了;
6、孩子在地铁上表现出的不文明行为,旁边爹妈根本不管,比如小孩很自然地插队、占座、乱扔东西、追逐打闹、高声喧哗、攀爬座位和拉手等,并且容易被孩子剧烈的动作“误伤”;
7、大清早在车上吃焖肉米线,满车厢的食物味道,虽然焖肉味道挺香,但就怕因为摇晃,汤撒了;
8、卿卿我我谈恋爱,做出各种“高危动作”,地铁上狂撒狗粮不合适,就像个人隐私刻意暴露,不愿意看的人,回家还要洗眼睛;
9、咸猪手,地铁上的女性要小心痴汉;
10、不讲究个人卫生,身上异味超标,引发众人晕车等等。
去年9月30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在地铁1号线大学城南站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新修订的《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并将于2018年11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在列车、站台、站厅、通道、出入口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吸烟、乞讨、卖艺、随地便溺、吐痰和吐口香糖、乱扔垃圾等废弃物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列车上进食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冒用他人优惠类记名票卡(证件)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在列车、站台、站厅、通道、出入口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摊设点、兜售及派发印刷品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携带自行车进站乘车(已折叠的自行车除外),在车站、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等代步用具的,处以50元罚款。
擅自携带畜禽、宠物(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列车、站台、站厅、通道、出入口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擅自书写、刻画、张贴、悬挂物品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如何制止呢?
1、可以礼貌上前提醒对方,如果没效果,可以看下面第二点;
2、上车前或者下车后及时告知地铁工作人员。
(注意:制止的方式要以保护好自己、避免发生冲突并对自己造成伤害为前提。)
昆明地铁开通时间并不算长,其中的完善还需要时间,我们多给地铁发展一些时间,相信不文明行为会随着时间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