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
2021-12-13点击数: 编辑:admin
1997年,俄罗斯联邦第一次推出用于固体矿产储量和预测资源的分类体系――该体系与苏联的1981年分类体系类似,储量的勘查程度是储量类别划分的主要因素。同时,新的分类体系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尤其是,术语“已勘探”(explored)和“已评价的”(estimated)仅用于描述矿床,而不用于描述储量类别(A、B、G1和G2)。对储量的技术、水文地质和开采特征研究程度的不同要求将矿床细分为“已勘探”和“已评价的”。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储量的经济重要性通过对其开发的成本效益评估来确定。在企业设计经批准的表内储量的阶段,取消了有关各类别储量要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求。在已勘探或已评价的矿床内各类别储量比例能否满足设计的要求,由地下矿产使用者决定。
2008年,按照俄罗斯自然资源与生态部2006年12月11日签发的278号令,固体矿产储量和预测资源量分类体系生效。该体系保留了1997 分类体系的原则和基本规定。2008年分类体系被认为是2007年6月5日由俄罗斯自然资源与生态部以第37-p号令批准的固体矿产储量和预测资源量分类体系应用方法建议(以下简称“方法建议”)的简单集成汇总,涉及41种矿产。
按照俄罗斯的分类体系,矿产储量计算的是地下储量,没有考虑采矿、选矿过程中的损失和贫化,这一点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分类体系(特别是乌克兰的分类体系和GRIRSGO的分类体系)。此外,俄罗斯的分类并不确定储量开发的最大成本效益。
制订的“方法建议”强调,采用地质统计学方法计算的储量结果,包括地质建模,应在代表性区域采用传统的储量计算方法迸行必要的验证。这是第一次提出定量计算描述基本矿化特征的变量(基于矿石含量因素、复杂类型指数,矿体剖面上厚度和品位变异系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