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第二条规定,明确了旅游法的效力范围包括以下哪几个方面?
2021-05-12点击数: 编辑:admin
《旅游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本条是关于旅游法效力范围的规定,对旅游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作出了明确表述。旅游法作为国内法,其效力仅限于我国境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经营活动: 一是在我国境内的旅游活动,主要包括我国公民在境内的旅游活动和外国旅游者的入境旅游活动; 二是在我国境内,通过旅行社等经营者组织的,由我国境内赴境外的团队旅游活动,即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活动的全程,包括对派出领队的管理、对境外导游和旅游者活动的监督、劝阻、旅游活动的内容安排都适用本法。 对于个人出境旅游活动,则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
2020出境游都退费了吗?
出境游牵扯到外航,境外酒店,中国疫情爆发的时候,国外还没感觉,所以那时候很多国外航司酒店都不给退费,有的实力比较强的旅行社自己赔钱退客人,但很多旅行社都走正常手续,即扣除损失部分后,退给客人,这也属正常,而且旅行社操作属于层层转包,客人报名,很多时候最后到真正操作的旅行社,也许要转二或三道手,中间商们来回来去扯皮还扯不清,最后很多都是客人诉诸于法律程序:
客人告旅行社,旅行社告批发商,批发商告地接,地接告航司和酒店,但国内如此尚可,境外的官司,不是那么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