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社会保障卡问答内容有哪些?
2021-06-18点击数: 编辑:admin
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是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应用于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电子凭证。宁波市社保卡按国家统一标准设计制作,已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具有信息记录、业务经办、信息查询等功能,为规范和方便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并加载了金融借记功能。
宁波市社保卡发行对象有哪些?
答:社保卡的发行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指宁波市区、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6个参保区域)的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目前,社保卡发行对象主要是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如何申领社保卡?
答:全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可由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社保卡网上申领系统,为单位的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单位统一管理的退休人员)统一办理社保卡个人信息确认和申领手续;
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及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随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可以在全大市范围内就近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办理社保卡个人信息确认和申领手续。
为什么要在社保卡中加载金融功能?
答:2011年5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改变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算方式,减少直至取消业务办理中的现金结算,区县以上经办机构在支付和报销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要采取通过银行卡或社保卡支付的形式。
2011年7月,人力社保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又联合印发了《关于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提出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有利于参保人员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金融服务,要求尚未发行社保卡的地区,在发卡初始即加载金融功能。我市自2011年9月开始发行社保卡,所以,我市社保卡加载金融借记功能。
社保卡中金融账户对应银行应该由个人自由选择吗?
答:参保人员申领社保卡的,应在《宁波市社保卡个人信息确认及申领表》中选择个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银行。用人单位或其他机构不得替代或人为阻碍参保人员自由选择银行。
目前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用于支付哪些医保待遇?
答:具体应用如下:
1。
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后,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的资金优先转入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2。医保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上一医保年度参加职工医保个人按月缴纳的2%部分,这部分资金将在每年5月份转入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3。
医保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近亲属或配偶上一年度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经过亲属关系关联后,这部分资金将在每年5月份转入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4。参保人员符合城镇职工医保综合减负待遇享受要求的,综合减负补助的资金将在每年7月转入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社保卡与目前在用的医保卡有何区别?
答:一是就医更方便。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医保定点机构直接刷卡就医购药,持医保卡人员跨参保区域就医仍需自付现金后申请零星报销;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地就医或异地居住定点就医手续后,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以在浙江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结算(特殊病种除外),持医保卡人员仍需自付现金后申请零星报销;
二是性能更稳定。
社保卡由于采用集成电路芯片,比采用磁条介质的医保卡性能更加稳定,不易损坏,且更加安全;
三是用途更广泛。社保卡广泛应用于人力社保各项业务,并可作为金融借记卡使用,医保卡仅作为医保就医结算凭证。
领了社保卡后,原来的医保卡还能用吗?
答: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卡后,如果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时第一次成功启用了社保卡,原医保卡(或IC卡)就自动注销,不能再使用了。
领取社保卡后如果不启用,则仍可继续使用原来的医保卡(或IC卡),但将来社保卡全面换发完成后,将不能使用原来的医保卡(或IC卡)。
社保卡中金融账户怎样激活?
答: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需要激活社保卡中金融账户,由持卡人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到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银行的就近网点柜面,按照银行的规定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并设置金融账户密码。
由于各类医保待遇资金通过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支付,建议持卡人尽快激活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
社保卡金融账户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的合作银行不得收取银行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服务费。且在持社保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时,合作银行免收同行异地(浙江省内)存取款手续费以及合作银行间的跨行服务费用。
社保卡上加载了金融功能,如果医保账户里有钱是否可以取出?
答: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与医保个人账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账户,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不能取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有了社保卡,换个地方就业,还需重新换卡吗?
答:社保卡的发行,使得广大职工可以在大市范围内“拿着一张卡参保,拿着一张卡就医”。
随着社保卡的广泛发行,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社会保险关系流动转移使用同一张社保卡,不再需要“换个地方换张卡”,只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到就近的社保卡经办机构办理统筹区变更手续,即可继续使用原参保地发行的社保卡。社保卡的挂失、损坏等日常事务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居住地就近化管理。
持社保卡就医需要密码吗?
答:社保卡社保功能设置统一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000000”,目前市内医保就医暂无需使用密码结算,在市外(浙江省内)的医保就医需要凭此初始密码结算。
十五、社保卡遗失后如何补办?
社保卡遗失后,持卡人应及时致电87290000进行社保功能的临时挂失,并同时拨打社保卡对应银行服务热线进行金融功能的临时挂失。
临时挂失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社保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临时挂失后又找回社保卡的,也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到就近的社保卡中心办理解除挂失手续。以上情况,本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可由代理人携带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
十六、领取社保卡是否要收费?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首次申领社保卡及有效期到期换卡免收工本费;挂失补卡收取工本费;因个人原因的损坏换卡、更换照片换卡、更换银行换卡收取工本费。
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