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文明出行既是道德的呼唤也是法律要求?详细答案!
2021-07-05点击数: 编辑:admin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法律要求公民文明出行,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秩序的,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虽然道德和法律发挥的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但是二者互相补充相辅相成,道德是舆论要求,而法律是规范,约束
`文明出行,從我做起`地文章
“道路”,我们在熟悉不过了,每天上下学时都踏这它。然而,就在它的身上,留下了一片片血迹,夺去了一个个生命,难道,真的是“道路”的错吗?不,不是的。它本是纯洁的,那怎麽落到了如此地步?又是谁玷污了它?答案只有一个——人类。
我曾经在挂图上看到过这样悲惨的一幕:2002年9月8日,广西田东县一位司机驾驶大货车,行至国道323线,将横穿马路的一名6岁男童碾压致死。一名仅6岁的儿童就这样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这起交通事故只饮男童违反交通法规,横穿马路。在我们的脑海里是否已经浮现了一个小男孩,被压在一个大货车的车轮,一片鲜血的画面呢?“不可翻跃防护设施”是交通法中明确规定的,可是,人们总是这样想:没事,我心里有谱,绝对不会发生事故,再说了,这样不就可以少走几步路了吗。他们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几步路难道还不如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生命吗?这种走捷径,丢性命的事故书不胜数。这难道还唤不醒人们遵搜交通法规的心吗?那下面这件血的教训是否能引起人们的关注:
2004年7月9日,黑龙江成套局一名司机驾驶一辆旅行客车,载14人,由镜泊湖驶往绥芬河市,行至国道301线施工路段,因超速行驶,在越线超一辆面包车时,与对面驶来的一辆大客车相撞,死亡7人。受伤14人。指因一个抢行,造成了7人死亡的悲剧,一个抢行,就让7个宝贵的生命结束了,这是多麽悲残的局面呀。如果旅行客车司机不去抢行,而是排队等候,两辆汽车撞得面目全非,7具尸体横卧的马路及满地鲜血,这种画面将不会出现。有句谚语说得好“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可是,谁做到了呢?有多少交通事故是因为抢行而造成的呢?我们一定要记住——“狭路相逢让着生”!
据统计,2001年以来,我国平均每年就有10万人丧生于交通事故,平均每6分钟就有一人死亡,这是多么可怕的数据,而这上万起的交通事故中不仅有横穿马路、抢行,更有骑自行车时追逐打闹、闯红灯、坐车把头伸出窗外……虽然每起交通事故各不相同,但是,都因无视交通法规,忽视交通安全。在平时,我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每时每刻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被别人伤害,更不伤害别人。在日常生活中,常可以看到未满12周岁的儿童独自骑自行车上马路,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满12周岁的儿童才可驾驶自行车,这些儿童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不负责任。不仅这些,有的几个伙伴一起骑着自行车在路上打打闹闹的,这是多么危险啊。更有骑着自行车带人的同学。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交通安全隐患,这些交通安全隐患都是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每一个人都重视交通安全,这样,我们的明天会是一个美好的世界,一个幸福的大家庭,在也没有交通事故。我相信,这不是梦想,在不久的将来,地球一定是一个没有交通事故的美好家园。